煽动罪是指利用语言,文字,图片对他人进行挑唆,煽动反党,反祖国统一,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分裂祖国统一的行为。
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是指以反革命为目的进行宣传、煽动的行为。按中国刑法属反革命罪的一种。其主要特征:(1)主观上必须具有反革命目的。(2)客观上实施了反革命宣传、煽动的行为。如煽动群众抗拒、破坏国家法律、法令的实施以反革命标语、传单等方法煽动群众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投和社会主义制度等
      煽动分裂国家罪,是指煽惑、挑动群众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。主要有以下四个要件。
  1、客体要件
   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。所谓行政法规的实施,指法律、行政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。法律、行政法规是我国法律渊源效力等级比较高的两个层次。法律,在本罪中仅指狭义的法律,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。基本法律,是指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根本性、全局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。
   2、客观要件
   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。
    煽动,即煽惑、鼓动,是指以鼓动性言语或文字劝诱、引导促使他人去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。煽动的方式,包括用语言、文字、图形等,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媒体,或者利用演说、张贴、散发、邮寄等形式,煽惑、鼓动群众以暴力方式抗拒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实施。
    3、主体要件
  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,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主体。
    4、主观要件
   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,并且具有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,即行为人实施煽动行为,其目的在于混淆视听,蛊惑人心,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。